【董浜镇】2024年董浜校安维修改造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苏州市 采购公告 2024-07-03 01:04

2024年董浜校安维修改造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董浜校安维修改造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来源)。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委托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年董浜校安维修改造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董浜徐市中小学及幼儿园

2.1.2工程规模:董浜中小学行政楼、小学教学楼、风雨操场;董浜幼儿园、徐市小学、幼儿园等墙面屋面老化、破损、漏水,现对严重、影响较大的部分进行维修改造包括屋面、墙面、排水管、卫生间、水电安装、公共设施等,维修面积约7600㎡。

2.1.3合同估算价:350万元,含设计费、材料采购费、施工费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设计、施工):30日历天,其中: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727(具体以实际开工之日为准)

工程竣工日期: 2024年825

2.1.5其他: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招标人及项目实施主体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承包人修改后仍无法满足招标人及项目实施主体要求的,招标人及项目实施主体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范围: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董浜校安维修改造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2.2.1工程设计:完成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2.2.2货物及材料采购: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

2.2.3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招标人使用需求。

2.2.4做好完成本项目的相关配套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申请人应具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承包能力,同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资格之一: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联合体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6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9本项目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6号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28时30分至2024年7816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入口)-常熟市(http://222.92.204.18:778/TPBidder/xe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为准)为:2024年722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一般说明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请及时更新。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 CA0512-52822187

9.5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 《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常熟市董浜镇董徐大道668号

联系人:黄嘉伟

电话:0512-52681186

招标代理机构: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址:常熟市山茶花路10号

人:丁恒佶

   话:0512-52952566

11.友情提示

11.1本项目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

12.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72日至2024年78

13.友情提示:

13.1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常熟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下载网址:http://218.4.45.172:8086/cssfzx/032004/csCity_moreinf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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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蜂盯标网 】
【 来源: 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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