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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化工产业园服务中心两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人简章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18 20:53:40 |  访问: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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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城市: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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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服务和化工产业园区服务水平和能力,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和人员情况,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不列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三)具有禹城市户籍(父母或夫妻一方具有禹城市户籍);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6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开除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4.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确定后不得更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6月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禹城市人力资源市场(富华街6号)

考生报名时如实填写《2024年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化工产业园服务中心两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签名摁手印。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登记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市人社局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等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考生报名时除需提交《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化工产业园服务中心两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并按手印)外,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向禹城市人社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户口簿(父母或夫妻一方属禹城籍的,另需提供父母户口簿、本人结婚证及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2.其它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父母或夫妻一方属禹城籍的,另需提供父母户口簿、本人结婚证及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5.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100分)

1.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地点:禹城市人力资源市场(富华街6号)

3.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会及时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市人社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因弃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

(二)面试(100分)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岗位匹配等方面的素质能力。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3.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四、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二)面试结束后,考生考试总成绩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

(三)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有重分者,按笔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心理素质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公示结束后,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工资待遇应发工资3900元/月(含社保),提供在职教育和技能培训等。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和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计划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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